国家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央财政部下拨助学金给予支持。我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在开展工作前,认真部署,综合考虑,最终如期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我院2021-2022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审依据:
我院在评审国家助学金过程中,始终依据上级文件和我校《江苏海洋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
二、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陆文前
成员:魏学庆 匡冬青 王熙
三、评审程序:
1.由辅导员及班主任向各班班长传达我院关于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2. 2018、2019、2020、2021级学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发布”(苏教助函〔2021〕11号)文件要求,由学生或家长通过申请平台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学校根据省资助系统对学生的打分情况结合调查、民主评议等方式,通过电脑端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建档工作,学生本人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由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助学金分配、评审的各项工作。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四、公示情况
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了监督举报方式,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公示期间,没有接到投诉和举报。
五、评审结果
经过严格的评审、公示、审核,最后确定下列学生名单:
一等助学金:刘凤月,汤婷婷,李若欣,王玲玲,吴巧媛,邱旭,宋晨露,霍倩,杨雪,王明慧,陈佳茜,张婧茹,杨思雯,刘蔓琪,成钱庄,王柯林,施小雨,周丽娟,胡天姣,李可可,朱文艳,彭瑞雪,唐格英,仲娟,朱迁,张宇昕,邓琴,林静初,齐志璇,田燕飞,陆航,王庆贺,李佳文,孙悦,杨小妹,唐晨,张淑静,朱雨喆,刘明月,龙婷雨洋,吴妍妍,朱露地,王宏宇,孟思妍,唐诗尧,温羽彤,孙丽云,陈祥贵,韦春燕,陈萧伊,赵博,凡文蓉,余朝海,王田田,王思琪,马彦泽,王转霞,黄校萍,苏玉楠,张涵盈,罗子俊,宗永豪。
二等助学金:陈曼曼
王雪,杨子函,陈谷雨,高智慧,于秋月,韩羽茜,文浪,罗涛,程中明,郭文婷,孙静,于鹏,汤涵,何娇,倪紫薇,邓华义,高良秀,刘圆,王苏丽,申阳,庄淏,陈青,王玥,朱嘉蓉,别小薛,张岩,吴佩瑶,任雪林,李娜,刘梦媛,袁娟,佘静,王思文,莫丹阳,王丹,王宏芮,陈优玉,李文卓,朱萸,吴沫涵,赵锦颢,熊衫衫,张咪,李思洁,李佳佳,张雪婷,范绍宗,王琪琪,段系梅,李海燕,朱心芮,周志波,孙斯平,常鑫,王宇,徐娇,周雨寒,唐化维,李明辉,盛昕羽,殷周萍,钟媛,蒋悦,李茵,赵凌,蒋梦雨,孟繁悦,黎双,史佳音,陈姝羽,吴雨航,杜包蕊,刘金玲,郭艳红,范延康,韩昱婷,方欣,纪玫如,牛祥,王培,任卓凡。
三等助学金:李青,蔡迪,冯丹丹,蒋符敏,仰宗玲,胡艳,苏羽婷,孙梦韩,孙欣怡,吴文月,张静静,石嘉霖,马梅梅,肖吉,葛丹倩,薛源,先思远,刘金慧,王睿,黄烨杰,马成卓,刘雅蓉,王佳慧,史慧楠,滕艾,曹峥妍,曹芹,胡段京,伍海娇,肖逸芝,戴丹丹,贾婷,周金枝,丁语桐,朱梦寒,邓晓萱,黄依林,宋金艳,张蒙蒙,钱清清,陈洁,戚瑞敏,刘雨群,王玥,刘琪,韦桂玉,唐清,王婷,马欢,陶陶,陆子豪,谢伍,胡禹,帅淑媛,郑天马,张莲静,戴昕瑶,密海涛,马明宇,孙晨,高佳乐,何炎樨,魏梦莹,罗珍,张雨,宋联连,王琪琪,王喆,孟凡颍,梁灵意,沙晨妍,王梅竹,杨紫瑶,孙婧轩,汪钰灵,周荣航,靳宇丹,李海骁,安慧琴。
红世一足666814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