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暑期社会实践队(个人):
为进一步了解各社会实践队伍实践成效,推选优秀的实践学术报告成果,院团委决定对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评审,并对在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推优表彰。现将相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队(团支部):3支;
2.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0名。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实践队(团支部)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团支部;
2.申报材料:《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2)。其中,校级立项队伍须另附支撑材料(含社会实践调研报告、队员心得、实时报道数据)。
(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团支部成员
2.申报材料:《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其中,校级立项队伍须另附支撑材料(含社会实践调研报告)。
3.立项队伍成员须附支撑材料(包括实践心得体会和实践成果报告)。
三、注意事项
(一)奖项评选
1. 院团委将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凡集体奖项申报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作品的评优资格;先进个人总结材料重复率超过15%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2. 评奖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材料报送
1. 纸质版材料
各社会实践队伍负责人须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于9月23日(周四)12:30前将申报材料及文本相似度检测报告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院团委实践部部长彭瑞雪(QQ:2943512033)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 电子版材料
各社会实践队伍负责人须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申报奖项)于9月23日(周四)12:30前发送至院团委工作邮箱2132058969@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名单公示
申报优秀实践队(团支部)、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的团队(个人)的申报材料将由我院团委进行初评(文本相似度检测)。学校推优初评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院团委将对候选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工作,通过初评的申报材料由我院团委统一报送至校团委进行奖项评选。
附件: 1.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
2.2021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实践队(团支部)”申报表
3.2021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江苏海洋大学红世一足666814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