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党组织: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现江苏省委组织部开展江苏省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先就选调对象、资格条件、人选推荐等工作发布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21年面向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选调大学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500名(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校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生各一半。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0年11月9日)。
3.应届大学本科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本院级以上奖励,大学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推荐的我校学生需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本院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需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含本科阶段)获得过本院级以上奖励,学业优良,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公告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学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各学校,各学校及时将选调公告向全院应届毕业生公布。
2.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江苏省2021年应届毕业生选调推荐人选名册》,向学校党组织提出申请。
3.学校推荐。校党委组织部根据本院党组织推荐情况,对照选调条件,负责对学校提交的《江苏省2021年应届毕业生选调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各学校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纸质文件)于2020年11月6日前发至组织部司成伟办公邮箱,纸质文件报组织部320办公室。
4.关于网上报名、笔试、资格面试等工作详见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请各学校党委(总支)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参加选调的应届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