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团委:
根据共青团淮海工学校委员会《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细则》(团淮工委联[2003]2号)的要求,现请各二级学校团组织按照规定开展2017年上半年共青团员“推优”工作。要求被选为“推优”对象的学生要具备学习成绩优秀、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参与集体活动、青共校考试成绩通过等条件。务必认真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做到字迹清晰,版面规整。否则将不予通过“推优”审核。请各学校团组织在2017年4月24日前将“推优”名单以及《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对象审核表》报送至校团委组宣部。
共青团淮海工学校委员会
二О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共青团员 推优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