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缓期考试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院、系
班级
姓 名
学号
缓考
原因
申请缓考课程
考试时间
任课教师
意 见
签 名
班主任
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
备注:1. 除突发疾病等特殊情况外,学生申请缓考必须在课程考试前办理,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律不予补办缓考手续。
2.本表分别交教务处学籍科、学生所在学校教学办、任课教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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