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校团委,各群团组织:
为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热情讴歌新中国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激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经研究决定,由校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合举办“我和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合唱比赛,具体发布如下:
一、比赛主题
我和我的祖国
二、比赛时间
2019年9月底
三、比赛地点
苍梧校区大礼堂
四、参赛对象
全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赛。各参赛队不得请外援(含合唱队员、指挥、领唱、领诵和伴舞队员)。
五、参赛歌曲及形式
1.每个参赛队选择两首歌曲参赛,歌曲以红色经典歌曲、青春励志歌曲为主,可以在保留主旋律、歌词的情况下,予以适当改编。
2.表演形式以合唱为主,可以辅以领唱、对唱、分部轮唱、朗诵、伴舞等表演形式。伴奏可采用钢琴、手风琴、伴奏带、乐队等方式,报名时须注明采用何种伴奏。钢琴由学校提供,其他伴奏形式由各参赛队自行准备。
六、参赛要求
1.每支参赛队伍人数不低于80人,不高于100人,人数增加或减少将按照打分细则酌情扣分。
2.两首歌曲演唱顺序不限,总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
3.请各参赛队于9月12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交至校团委艺术教育中心。报名结束后通过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七、奖项设置
比赛将设一等奖3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9名、奖金1000元。另设最佳指挥奖4名和最佳表演奖1名。
八、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
1.演唱技巧40分(声音洪亮协调,音准节奏准确,声情并茂,吐字清晰,对不同风格的歌曲艺术处理得当)
2.精神面貌20分(参赛队员精神饱满,仪容、仪表得体,服装整齐统一,进退场秩序良好)
3.舞台表现20分(编排新颖有特色,观众反应强烈,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4.比赛指挥10分(指挥手势优美,节奏准确,能充分调动演唱、演奏、表演者的情绪)
5.合唱人数5分(参赛人员数量符合比赛要求)
6.演唱时间5分(表演时长在10分钟以内,不超时)
附件1:“我和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合唱比赛报名表
附件2:“我和我的祖国”大合唱比赛歌曲推荐目录
江苏海洋大学团委 江苏海洋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