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有关单位:
在刚刚过去的2015-2016学年,全校师生发扬淮工精神,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力推进了我校各项学生工作和学风建设的开展。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立志成才,经研究决定于近期评选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并对2015—2016学年班主任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参照《淮海工学校学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其中对三好学生的评定条件第二款(学习好)第3条有关内容进一步明确为:努力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各门课程总成绩列本班前15%,单科考试成绩一般不低于75分,考查成绩一般不低于良好。对于符合其他评选条件且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其单科考试成绩可以有1门放宽到70分,考查课成绩可以有1门放宽到中等。
班主任工作考评参照《淮海工学校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
“先进班集体标兵”、“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分别在本次评出的“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产生。
二、评选程序及方法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各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及本学校有关规定评选,并填写《先进班集体审批表》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要以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在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会做出鉴定并填写《三好学生审批表》、《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各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班主任工作考核按照《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进行。各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校这一学年来的班主任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符合优秀等级的班主任由所在学校填写《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并将考核结果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由各学校推荐并填写各类标兵的审批表,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审。
三、评选及表彰时间
各学校于10月18日前将本学校评出的“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和班主任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并把各类标兵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评审。各学校在评优审批正式结束后召开本学校学生评优表彰大会。
四、评选工作要求
评优工作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各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组织部署及初审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评优工作文件,深入领会评优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要求通过网络、板报、宿舍宣传栏等形式,公开评选条件、评选指标和评选结果,推荐的评优名单在上报前必须按要求在本学校公告栏及网站范围内公示。对在评优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5-2016学年各类评优表格